国外机床企业在华专利战略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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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经济正在进行着一场深刻的变革,我国持续高速增长的经济、巨大的市场潜力、低廉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能力,已经成为吸引世界装备制造业大规模转移和抢滩登陆的重要新兴市场。与此同时,国内机床市场也随之不断扩大,目前已成为全球最重要且增长最迅猛的市场之一。而专利的地域性特征决定了企业只有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才能在该国获得专利保护,同时企业到国外去申请专利是实施专利技术输出战略的重要前提,也是企业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国外大型机床制造企业面对国内机床制造企业技术实力不断提高的现实,为占领国内高端产品市场,纷纷开始在国内大量申请专利,进行专利布局。

  一、国外机床企业在华专利申请基本情况

  为对国外机床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状况有一准确的了解,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外专利数据服务平台,对美国、德国、日本三个机床主要强国及部分企业在华申请专利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1.国外机床企业加快在华专利布局

  通过对近十年美、德、日本三国在华专利申请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可以看出,近年来,三国的总体发展趋势基本相似,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2009年国外来华发明专利申请比2008年下降了10.3%,但机床行业仍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从图1可以看出,2003年之后各国专利申请量呈较快增长趋势,平均年增长率美国达到50.9%、德国37.1%、日本21.5%;2009年,美国在华申请专利已达到296件,德国达到200件,日本达到481件;到2010年上半年,美国在华申请专利已达到119件,德国达到105件,日本达到201件。

  日本在华申请专利的数量最多,几乎为德国和美国之和的一倍,这表明,日本十分重视中国市场,加强其在华的专利布局。

  2.新型加工方法和材料成为专利申报重点

  (1)美国2006~2009年,美国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数达到897项,其中48%的专利集中在电弧焊接或电弧切割、激光束加工及其材料三个方面。

  (2)德国2006~2009年,德国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总数为642项,其中激光束加工方面的专利最多,为150项,占全部专利数的23%,是卡盘方面专利的2倍。可见,德国在机床技术方面,激光束加工技术远远领先其他技术。同时,在卡盘、机床外形所包括的部件、尾座和机床附件等技术方面呈齐头并进的趋势

  (3)日本 2006~2009年,日本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总数为1993项,其中激光束加工方面的专利达到660项,占到33%,电弧焊或电弧切割和材料紧随其后,分别占到15%和10%。

  综合美国、德国、日本三国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看出:

  一是过去五年的发展中,日本在机床方面申请的专利最多,为1993项,甚至比美国和德国申请专利的总和还要大。这是因为,近年来日本机床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在数控机床应用上取得多项领先的科研成果,使日本一批著名机床制造商的数控机床在高速、复合、智能和环保等领域保持先进水平,在世界机床业界占有重要地位。

  二是从专利细分领域的分布情况来看,机床方面的专利集中度方面,三个国家是大致相同的,主要集中于激光束加工、电弧焊接或电弧切割、材料和卡盘等方面。可见这三个方面是近几年甚至以后的发展重点。

  3.国外大企业是专利申请的主力军

  从德国通快、德马吉,日本山崎马扎克、大隈、森精机等国外5家主要机床企业在华申请专利情况看,这些机床制造企业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均数达到50项,专利授权均数达到21项。其中,德国通快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数达到46项,授权量达到6项,日本山崎马扎克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数更是达到86项,发明授权数达到52项。

  二、国外企业对华专利战略

  2006年以前,中国逐渐形成了知识产权制度,但根本原因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立法的历程看,知识产权战略是围绕改革开放,适应国际贸易和国际交流的需要而制定的,而不主要是技术创新的呼唤。2006年,中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构想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已从早期的客观适应制造业发展的阶段,转变为现在的主观作用于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促使国外政府和企业开始制定对华专利战略并付诸实施。

  1.突出政府在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作用

  跨国公司早已把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发达国家制定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基础和立足点。美国政府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并通过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在世界上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等技术领先国家的知识产权规则,以挤压中国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空间,抬高中国技术创新的平台,限制中国的技术创新发展。

  2.构筑专利壁垒

  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已成为运用专利战略的典范,而且对专利战略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全球专利保护一体化的条件下,拥有专利,就拥有全球市场。专利对市场构成一种无形的法律保护。谁拥有核心专利,就是抢占了产业的制高点,就意味着别人要生产符合这种专利的产品,就会遇到专利的围堵。近几年,国外机床企业在华专利申请的大幅度增加,通过“跑马圈地”,在我国抢注专利,对我国产品形成专利包围圈,构筑专利壁垒,从而达到限制我国技术发展的目的。

  3.基础核心专利不转让

  我国的数控机床产业主要是通过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发展起来的,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从美国、日本、意大利和德国引进了一些数控系统和伺服技术,陆续开发了一批具有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水平的数控系统,结束了我国数控机床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推动了我国数控机床产业的发展,数控机床产业链基本形成。

  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严格限制出口高档数控机床技术,我国很难再引进国外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国外对中国高档数控机床技术限制出口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三、应对国外专利战略的措施

  (1)政府主导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必须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专利战略上升到国家层面,政府就必须担负起指导实施的主导作用,甚至直接出面行使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利,运用知识产权和贸易规则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要务之一。不断建构保护本国利益的法律基础,长期积累运用知识产权取得战略优势的经验和能力。

  (2)形成防御型知识产权联盟 针对国内企业面临的普遍性的国外企业专利打压,为国内企业之间建立互信的平台,为联盟建立合理的机制,提高国内产业整体的竞争筹码,并对外来竞争进行防守反击。通过主动进行专利无效、组织授权等形式,成功阻止国外企业的中国布局,避免产业安全受到较大冲击。

  (3)要提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我国机床制造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要从战略高度考虑,实施“外围专利”战略,通过非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增加专利谈判的筹码;要积极推动离散专利向组合专利、外围专利向核心专利、国内专利向国内外专利等的转变。

  (4)大力支持以知识产权为目标的企业海外并购行为 对于企业以获取专利、商标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主的并购行为,对于引智或利用国外智力的行为,国家应当在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方面大力支持。

  (5)建立知识产权的基础性数据库 要建立机床产业知识产权的基础性数据库,为自主创新战略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服务;要建立行业知识产权跟踪体系,按产品门类、技术领域建立起有针对性的专利文献库,为我国机床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方向。

  (6)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及预警工作 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申报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开辟机床行业知识产权(专利)审批绿色通道,以加快推动行业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同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开展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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