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钢铁产业的发展历程借鉴意义巨大

发布时间: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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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业粗放型发展、求量不求质、打价格战的现象由来已久。

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要求使用落后工艺与生产设备的小钢厂依法关停。彼时,钢铁产能、结构亟待优化已初现端倪。其后,钢铁产业也历经数轮产能调控政策,但效果并不理想。

在始于2006~2007年的一轮淘汰落后产能中,发改委要求各地按期完成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产能。但截至2008年年底,被列入“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13个产业中,电解铝、造纸等行业基本完成目标,而钢铁产业(包括炼铁、炼钢产能)却愈减愈多。

各地淘汰落后产能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几点:国营钢企通常对地方税收贡献大、提供就业机会多等,地方直接关停其的积极性不高。而部分民营钢企因效率相对较高,吨钢成本较低,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这部分产能也很难去掉。

历次调控聚焦产能总量控制,在严格项目审批手续着手控制新上项目;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大量企业为了进入看似赢利美好的钢铁行业,很多项目并没有经过审批便上马投产。

历次调控中以高炉、转炉等关键生产设备的规模大小为标准来划分鼓励、限制、淘汰类产能。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为避免被淘汰,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扩容改造、拆小上大,如将原属淘汰范畴的高炉改扩建成300立方米以上的。产能自然而然不断得到扩大。

B兼并重组效果未显

通过市场竞争自然淘汰、关停落后产能以达到去产能目的的效果也不理想,而由地方主导的兼并重组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21世纪以来国内钢铁产业的兼并重组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2000~2005年,此阶段制造业、基建、房地产等下游用钢需求快速增长,钢铁产能过剩不突出;相反,黑色金属冶炼固定资产投资旺盛,包括中小规模企业在内的钢企数量迅速增长,产业集中度不断下降。

第二个阶段始自2005年,《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出台,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自此,钢铁产业兼并重组进程加速。

尽管2005年以来兼并重组进程加快、数量增多,但相当部分重组并未达到11>2的效果;部分重组完成后,经营效率出现了下滑,甚至出现了亏损国营企业主导重组赢利民营企业的例子。2005年后,钢铁产业集中度有所上升,但上升较为缓慢。

C弱肉强食才有出路

面对钢铁产业的严重产能过剩,国家也在积极寻找出路。《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钢铁产业应按地区有加有减、改变南多北少的现状,实现优化产能分布。

例如,中部地区,包括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等省份,在不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条件下,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西部部分市场相对独立且有条件地区,可适度发展钢铁工业、承接产业转移。

与此同时,我们亦可借鉴日本的经验。日本粗钢产量的变化与日本战后经济增长模式相一致。二战后的日本钢铁需求巨大,粗钢产能亦迎合需求快速增长。

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投资驱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应递减,经济增速出现平台式下移,随之而来的便是钢铁需求的降低,企业赢利、产能利用率、钢铁企业数量、从业人数自然也相应回落。

面对遇到的钢铁产业产能过剩、需求不足,日本钢铁产业以高附加值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导向,占据国际分工制高点,同时通过多项举措削减成本。

除了由粗放型增长向以高附加值新技术、新产品为核心的集约型增长转换外,日本钢铁产业还经历了数次兼并重组浪潮,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在国内钢铁产业直面“寒冬”的现今,日本钢铁产业的发展历程借鉴意义巨大。

惟有摆脱过去单纯依靠价格战、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粗放型竞争,着眼于产业升级,惟有依靠顺畅的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秉承弱肉强食的原则进行兼并重组,中国钢铁产业才能迎来春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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