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柏林的联邦经济部能源出口动议通报,继奥地利国民议会之后,现奥地利联邦议会也对生态能源法案的扩展投下了赞成票。通过对法律条文的增补,可提高对诸如风力和水力发电厂和光伏设备的投资促进力度。
在2020~2022年间,每年可为光伏设备的建设和扩建配提供3600万欧元。此外,针对中型水力发电厂还可追加3000万欧元的财政资金。在出口型生物与沼气设备方面,同样也可以提出可延续至2022年的后续调整的动议。
因为蕴藏着巨大的水电潜力,奥地利可以追求到2030年全部采用可再生能源的电力供应目标
根据奥地利议会的通告,法律条文增补的目标之一是旨在缩减风力发电厂和小型水力发电厂的资助等待清单和提升光伏设备与储能器的投资促进水平。对中型规模水电厂也须提供更多资金。据悉,所计划发放的资金总额约为5亿4000万欧元。
即使奥地利存在着新的选举和新政府组成的情况,这项法律也仍可有持久效力,所有党派均支持这项决定。奥地利的目标仍然是,到2030年时采用100%可再生能源电力。正如出口动议所述,奥地利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最重要的手段便是采取固定的入网电价。在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了专享入网电价或投资补贴,因此针对所选发电方式的投资补贴通常仅为入网电价的一种替代性措施。对于自给自足式生态发电的Insellagen中小型电厂和发电设备来说,投资补贴是可能的。
针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及其不同的发电方式、功率和申请时间节点,2012年版的生态电能法规明确规定了由电网运营商履行的验收责任。电价水平则单独由经济部长所颁发的生态电能法规来加以明确。
扶持合约依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由OeMAG生态电能实施机构来履行。只要法定的年扶持资金足够用于新设备的话,该机构就有责任完成对扶持合约的履行。针对2019年度,有如下投资补贴可供使用:小型水电2000万欧元、光伏设备和储能器1500万欧元;电能-热能-耦合1200万欧元。
除了作为资助工作核心要件的2012年版生态电能法规之外,还有其它一些旨在推进可再生电能生产扩展的扶持途径。属于此类扶持途径的例如有全国性的气候与能源促进基金和很多区域与地方性的推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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