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再制造产业将形成新经济增长点

文章来源:中国机床商务网 发布时间:20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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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出席在杭州举办的再制造国际论坛上表示,组织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11-2015)》、《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和《节能环保产业规划》。这些规划均把再制造产业化作为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促进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快速发展。今后五年,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强化规划指导、试点示范、产业集聚、技术创新和体系建设,促进再制造产业形成较大规模。

在强化试点示范方面,解振华说,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的协调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再制造和大型轮胎翻新,鼓励新型再制造服务行业发展,着力培育再制造典型示范企业。

解振华表示,近期,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验收评估,适时启动第二批再制造试点,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同时将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对合格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力度,促进旧件回收。

为强化产业集聚,解振华强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必须依托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资源支撑,建设产业基地有助于形成专业化回收、拆解、清洗、再制造、公共平台建设的产业链条。为此,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根据“企业集群、产业集聚、物质循环、园区管理”的要求,探索开展再制造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再制造产业发展新优势。

解振华说,为强化技术创新,我国将继续发挥核心科技机构作用,加强再制造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设立国家再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开展关键适用技术的推广和产业化应用,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支持生产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开展有利于再制造的绿色设计,总结中国特色再制造发展的有效模式并加大推广力度。

解振华强调,为强化体系建设,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再制造重点产业化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明确我国可再制造的产品种类和范围。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切实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出口检验和监管。

近几年来,我国再制造业发展迅速。200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再制造可节能60%,节材70%,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对我国在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降低碳排放强度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也拥有极大的市场潜力。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超过8000万辆,主要工程机械保有量300多万台,如再制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配件市场的5%,就可以实现400 亿元以上的产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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